<急 急 急》民工工伤怎么办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7 13:49:30
我是一名中学生,我的父亲在外面打工,他是临时工,今年9月份的时候,他在一次割货中,不小心被重物砸断了双腿,膝盖以下是粉碎性骨折,他是被那个厂的老板送区医院的,但是那个老板只交了3万元押金,以后就没有付过药费了,这算不算是工伤,应该怎么办?他们没有签订合同,我父亲也没有医疗保险。我想问一下,他的药费怎么办?是不是全是那个老板给?现在还可以做伤残鉴定吗?这是几级伤残?他腿断了以后,我的母亲为了照顾他也迟去了工作,几个月都没有上班了,能不能向擎事方要一些补偿呢?如果能,又能要回多少呢?他这个月马上就要去医院复查了,如果以后有后遗症怎么办?如果那个老板耍赖我怎么办?我怎么告他?依据什么法律?哪些条款?……等等些问题。 《不好意思我只有30积分了,望速解为谢。》

很同情你的遭遇,首先你应该搜集与你父亲工伤有关的证据,还有去医院时支付钱的一些清单等等,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一下。现在全国有了免费的劳动保障热线12333。
祝你好运1

是工伤,没有合同不要紧,劳动关系已经成立。全部费用老板来付